根據《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》,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了2023年糧食、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細則,現予以公告。
附件 2
2023 年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細則
根據《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》(商務部、國家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2003 年第 4 號),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了 2023 年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細則。
一、配額數量
2023 年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總量為 89.4 萬噸,其中 33%為國營 貿易配額。
二、申請條件
2023 年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企業基本條件為:2022 年 10 月 1 日前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;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、 納稅記錄和誠信情況;沒有違反《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 辦法》的行為。
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,申請企業還必須符合以下所列條 件之一:
(一)棉花進口國營貿易企業;
(二)紡紗設備(自有)5 萬錠及以上的棉紡企業;
(三)全棉水刺非織造布年產能(自有)8000 噸及以上的企 業(水刺機設備幅寬小于或等于 3 米的生產線產能認定為 2000 噸,幅寬大于 3 米的生產線產能認定為 4000 噸)。
三、申請材料
(一)2023 年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表。
(二)企業法人營業執照(副本)。
(三)2022 年棉紗、棉布等棉制品的銷售增值稅專用發票一 張。
四、分配原則
(一)根據申請企業的實際生產經營能力(包括歷史進口實 績、生產能力、經營情況等)和其他相關商業標準進行分配。
(二)本次配額申請、分配不區分一般貿易和加工貿易,由 企業自行選擇確定貿易方式。
五、申請時限
(一)申請企業于 2022 年 10 月 15 日—10 月 30 日通過國際 貿易“單一窗口”棉花進口配額管理系統(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 口網站—全部應用—標準版應用—進口配額—棉花進口配額)線 上填寫并提交申請材料。逾期不再接收。
(二)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機構(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 計劃單列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,以下簡稱委托機 構)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前將企業申請材料轉報國家發展改革 委,并抄報商務部。
六、公示階段
(一)為方便公眾協助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申請企業所提交信 息的真實性進行核實,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在官方網站上對申請企 業信息進行公示(公示期和舉報意見提交方式將在公示時一并規 定)。
(二)公示期內,任何主體均可就所公示信息的真實性進行 舉報。公眾提交舉報意見的期限屆滿后,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委托 被舉報申請企業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委托機構進行核查。
(三)核查期間,被舉報申請企業有權通過書面等方式,就 所舉報的相關問題向委托機構提出異議。委托機構審閱被舉報申 請企業提出的異議并完成調查核實后,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就舉報 意見的真實性反饋核查情況。
七、其他規則
(一)企業對其提交申請材料和信息的真實性負責,對虛假 申報或拒不履行其在申請表中所作承諾的企業,有關部門將按照 國家有關規定采取相應懲戒措施。
(二)企業通過使用獲得的棉花進口關稅配額進口的棉花由 本企業加工經營,不得轉賣。
(三)獲得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的企業要積極配合國家發展改 革委及其委托機構組織開展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、使用情況監 督檢查,及時如實提供檢查所需資料數據。
(四)對虛假填報申請表、偽造有關資料騙取棉花進口關稅 配額、未按有關規定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及其委托機構相關要求開 展棉花進口業務的,將收繳其配額證,并限制其今后申請棉花進 口關稅配額和滑準稅配額。
(五)對偽造、變造或者買賣《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》的 企業,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。